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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时间:2017-11-13 14:32:24

  巴彦淖尔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城市,承担着“打样板、作示范、出经验”的重要任务。试点启动以来,巴彦淖尔市聚焦四个问题、抓住四个关键、强化四项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改革,执法队伍数量较改革前减少65.1%,基层执法实现全覆盖,执法力量显著增强,较好地解决了多头、多层、交叉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等突出问题,加速了行政执法改革红利的释放,回应了群众期待,推动了社会发展。


  一、聚焦四个问题,明确改革目标指向。巴彦淖尔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排查梳理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为推进改革找准“靶心”。一是层级执法权责不清。针对同一执法事项,市、县两级执法边界模糊、权责不清、职能重叠交叉,且都设立执法队伍,市级与县级存在多层重复执法现象,导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责任绕道走的局面。二是执法队伍设置分散。改革前“一个部门搞一套执法体系,一部法规设一支执法队伍”的现象较为普遍,平均每个旗县区设置了25支执法机构和队伍,存在多头交叉执法和执法扰民等现象。三是基层执法存在盲区。苏木乡镇(街道)承担大量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但由于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对基层的一些违法行为“看得见、管不着”,出现了执法盲区。四是执法效率有待提高。传统的“人盯人”执法,致使一些违法案件反应不迅速、处置不及时。巴彦淖尔市对症下药,提出了“三到位四化五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三到位”,即职能划转下放到位、机构队伍整合到位、编制人员配备到位;“四化”,即基础建设标准化、执法过程规范化、执法手段信息化、执法模式科学化;“五统一”,即统一执法平台、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用章、统一执法标识。


  二、抓住四个关键,突破改革重点任务。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中,巴彦淖尔市从厘清职责权限、科学整合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完善运行管理等各环节,接连打出一系列改革“组合拳”。


  (一)梳理执法事项,厘清执法权责。一是全面梳理执法事项。抽调骨干力量对市、县两级承担的执法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每项执法权力的事项内容、法律依据、行使范围、执法主体、处罚频次等情况,建立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数据库。二是理顺管理与执法的关系。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做好拟定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规划、实施审查审批、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业务主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三是明确不同层级的执法权限。结合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市、县、乡三级执法权限。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明确规定暂不宜由基层政府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外,逐步将市场监管、农牧林水、劳动保障等发生频次高、涉及领域广的执法职能,分批交由旗县区承担。厘清市和市辖区执法职责,实行区级“属地管理”的执法事项,市本级不再承担相应执法职责。县级按照“按需下放、确保承接”原则,统筹县、乡之间的执法职能,将适宜由苏木乡镇承担的执法权力逐步下放。


  (二)归并执法职能,整合执法机构。一是部门内整合。将部门内部由多个科室、多支队伍承担的执法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或一支队伍行使。比如,将分散在市种子管理站、市水产管理站等13个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编制和人员进行整合,由一支队伍统一行使。改革后,市政府部门所属的32支执法队伍整合为18支。二是跨部门整合。整合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的执法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每个旗县区执法队伍不超过8个。比如,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在市场监管“3合1”基础上,又整合教育、民族宗教等12个部门执法职能,实现“多个部门一支队伍”。三是跨层级整合。按照“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的原则,将临河区文化市场、旅游、体育等执法职能整合到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实现“同城一支队伍管执法”。四是跨区域整合。整合苏木乡镇(街道)执法职责,探索跨区域综合执法,一个镇综合执法队伍覆盖若干个苏木乡镇、农牧渔场、工业园区。


  (三)下移执法重心,加强基层力量。一是执法权限下放基层。旗县区普遍将与基层管理关系密切、现有力量和能力能够有效承接、适宜由基层政府实施的执法事项,采取授权下放的方式,统一由基层政府开展区域性综合执法,平均下放行政执法事项达490余项。二是执法队伍设在基层。全市59个苏木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16个农牧渔场、6个工业园区,跨区域设置59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职能、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相对独立,全面加强对集镇规划、村容整治、园林绿化、水源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及处罚,实现“一支队伍管若干区域”,消除了基层执法盲区。三是执法力量充实基层。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调”的原则,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每个基层执法机构配备10-30名执法人员,缓解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政策充分向基层倾斜,打破基层执法人员原有身份界限,整合后封存人员原有身份,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落实工资待遇等相关政策,确保基层执法人员“调得去,留得住,待得久”。


  (四)完善运行管理,提高执法效能。一是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权限,减少执法纠纷。以发放执法监督卡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积极畅通以群众诉求为主要内容的举报奖励渠道,加强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监督制约,通过强化行政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同时,结合岗位特点和风险防控,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细化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压得实和可追究。二是推进执法手段信息化。市、县、乡三级有条件的地区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领域甚至苏木乡镇,建立覆盖范围广,互动能力强,机动反应快的视频监控调度平台,运用GPS定位、车载流动摄像记录仪、无人机、手机APP客户端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现场处置。比如,乌拉特前旗白彦花镇充分利用全区首家镇级技防全覆盖系统,将综合执法调度监控中心与镇域10个嘎查村85个探头和集镇街道45个高清探头联网,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网格员用远程对讲机第一时间监督举报,执法人员用手机APP、执法记录仪在第一现场调查取证,调度监控中心用双向互动信息平台开展调度指挥。三是创新联合执法方式。普遍建立“综合+联合+调解”的执法新模式,比如,临河区将85%以上的城管执法人员整建制下移,与乡镇综合执法机构合署办公,一体化执法,分别处罚,接受基层政府的组织领导。通过创新,把小事解决在嘎查村,把大事控制在苏木乡镇。


  三、强化四项保障,确保改革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启动后,巴彦淖尔市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为推进改革保驾护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积极作为、大胆创新,把改革落在点上、推在面上。二是坚持示范引领。按照“三到位四化五统一”的改革目标,市、县、乡三级先行确定23个改革示范点,涵盖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社会事业、文化旅游、农牧林水等多个领域。临河区制定分组推进方案,成立10个专项推进工作组,分别落实责任;杭锦后旗筛选卫生计生综合行政监督执法局、蒙海镇综合执法局等3支队伍进行重点建设,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其他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县两级对示范点工作及时跟踪督办,对明改暗不改、改了不落实或拖延改革进程等行为,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通过试点先行,起到了典型引领、示范推广的作用,全市133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巴彦淖尔市克服基础设施薄弱、财政压力大等困难,自我加压、全力以赴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临河区投入1.2亿元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解决办公场所问题,投资2000万元建成高标准智慧城市综合执法平台;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分别投入100多万元,为试点乡镇和执法机构建设调度指挥中心,安装执法监控设备,提升日常监管和执法效能。四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展板、网络等多种平台和载体,广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措施成效,让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全市发放了7000份调查问卷,初步统计,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知晓率达到75.8%,支持率达到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