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转发江苏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等文件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办(审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审改办):

    近日,江苏省认真贯彻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企业和群众办事反映强烈的领域和事项,在全国省推行“3550”改革(即“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和提高便民利企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成就。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供各地借鉴参考。

    国务院审改办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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